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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国际交往必读

时间:2015-03-25      来源:互联网
  一、维护形象
 
  在国际交往之中,人们普遍对交往对象的个人形象备加关注,并且都十分重视遵照规范的、得体的方式塑造、维护自己的个人形象。个人形象在国际交往中之所以深受人们的重视,主要是基于下列五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每一个人的个人形象,都真实地体现着他的个人教养和品位。其次,每一个人的个人形象,都客观地反映了他个人的精神风貌与生活态度。第三,每一个人的个人形象,都如实地展现了他对待交往对象所重视的程度。第四,每一个人的个人形象,都是其所在单位的整体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当人们不知道某一个人的归属时,他个人形象方面所存在的缺陷,顶多会被视为个人方面存在着某些问题。但是,当人们确知他属于某一单位,甚至代表着某一单位时,则往往将其个人形象与所在单位的形象等量齐观。最后,每一个人的个人形象,在国际交往中还往往代表着其所属 国家 ,所属民族的形象。
 
  基于以上原因,在涉外交往中,每个人都必须时时刻刻注意维护自身形象,特别是要注意维护自己在正式场合留给初次见面的外国友人的第一印象。
 
  个人形象在构成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它们亦称个人形象六要素。
 
  第一、是仪容。仪容,是指一个人个人形体的基本外观。
 
  第二、是表情。表情,通常主要是一个人的面部表情。
 
  第三、是举止。举止,指的是人们的肢体动作。
 
  第四、是服饰。服饰,是对人们穿着的服装和佩戴的首饰的统称。
 
  第五、是谈吐。谈吐,即一个人的言谈话语。
 
  第六、是待人接物。所谓待人接物,具体是指与他人相处时的表现,亦即为人处世的态度。
 
  二、不卑不亢
 
  不卑不亢,是涉外礼仪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主要要求是:每一个人在参与国际交往时,都必须意识到自己在外国人的眼里,是代表着自己的国家,代表着自己的民族,代表着自己的所在单位的。因此,其言行应当从容得体,堂堂正正。在外国人面前既不应该表现得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应该表现得自大狂傲,放肆嚣张。
 
  周恩来同志曾经要求我国的涉外人员“具备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在任何复杂艰险的情况下,对祖国赤胆忠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一切”.江泽民同志则指出:涉外人员必须“能在变化多端的形势中判明方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站稳立场,再大的风流中也能顶住,在各种环境中都严守纪律,在任何情况下都忠于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体现中国人民的气概”.他们的这些具体要求,应当成为我国一切涉外人员的行为准则。